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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工业园区领军人才培训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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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03
发文部门: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政策级别:
区县级
扶持金额: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扶持
浏览量:
690
政策标签:
领军人才荣誉资质人才培养
政策详情

为深入实施《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深入实施“金鸡湖人才计划”推进建设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苏园工〔2024〕213号)、 《苏州工业园区优化人才服务若干措施》,加强领军人才创业项目教育,助力人才从科学家向企业家转型。现将有关补贴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完成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领军人才培训服务项目的社会化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必须具有人才培训从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以及与承办项目相匹配的设施和师资条件。

二、申报受理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按统一顺序、格式认真填写《苏州工业园区领军人才培训项目补贴申报书》、《资质证明材料》、《项目验收材料》。于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将所有材料合并纸质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2-3号窗口;同时,请将所有材料的文档转化为PDF格式一并发送至jmx@sipac.gov.cn

三、补贴标准

领军人才培训项目采取全额补贴方式,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条件

各申报单位应当满足以下全部的资格条件、组织要求、人员要求和验收指标: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具备服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相关服务经验。

(二)服务团队要求

申报单位已组建不少于4人的的专业化服务团队,申报单位须承诺委派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丰富工作经验。

(三)课时要求

总课时不少于80课时(8课时/天,不少于10天)。

(四)培训对象

不少于25家苏州工业园区注册的科技型领军人才企业,35位领军人才企业创始人、联合创始人及总经理,其中领军人才本人占比不少于80%。要求企业信用记录良好,且在园区正常缴纳社保。

(五)授课专家要求

邀请不少于10位知名专家讲师参与项目授课。

(六)验收要求

1. 培训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5%;

2. 培训项目总结验收报告;

3.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五、申报咨询方式

热 线:0512-67068000

蒋老师:0512-67068030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附件下载:

1.《苏州工业园区领军人才培训项目补贴申报书》

2.《资质证明材料目录》

3.《苏州工业园区领军人才培训项目验收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