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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园区关于组织开展商贸企业防疫补贴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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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3
发文部门: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政策级别:
区县级
扶持金额:
30万元
浏览量:
208
政策标签:
资助优惠商贸服务疫情防控
政策详情

  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实现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措施》,现将第二批商贸企业防疫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商贸企业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要求的零售、餐饮企业(已获得园区进口及商贸企业防疫补贴的企业请勿重复申报),自2022年度1-11月20日期间发生的核酸检测、消杀、防疫物资采买等防疫投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贴。

(一)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小微企业集聚度高、承担总体防疫工作的商业载体(经营面积不小于3万平米);

2、在园区注册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及产活单位;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无重大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且对于疫情防控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二)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防疫资金申请表(附件1);

3、资金申报报告(需包含附件2概要内容,详细介绍各项防疫投入);

4、采购防疫物资、核酸检测服务的发票、付款凭证,如采购第三方消毒或核酸检测服务的,需提供与第三方的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

5、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如情况说明等)。

二、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不见面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申报方式为:请在2022年12月2日(周五)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第二批商贸企业防疫补贴申报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需制作材料目录、扫描上传的文件需清晰,请意向申报的企业合理把控申报时间,逾期不候。

三、咨询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19

  园区商务局:6668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