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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暨企业海外商标保护监测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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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苏市监管知保发〔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03-22
发文部门: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级别:
市级
扶持金额: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扶持
浏览量:
99
政策标签:
荣誉资质知识产权品牌建设
政策详情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开展第四批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和企业海外商标保护监测需求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企业保护名录申报企业范围

注册地在我市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纳入全市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

(一)商标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或商标曾被认定为著名、知名商标的;

(二)拥有老字号的企业:商标或字号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江苏省老字号的;

(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以及其他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知识产权价值较高,商标、专利、字号遭遇严重的侵权、假冒或抢注,急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

(四)属于“1030”产业体系(即10个重点产业集群和30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及其他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重点产业企业;

(五)其他拥有在我市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企业;

(六)支持拥有高知名商标、外观设计专利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纳入重点保护名录,申报要求参照企业执行。

保护名录采取企业自主申报、择优入选的原则,由企业主动申报,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后审核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已纳入前三批保护名录名单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二、重点企业保护名录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申请纳入保护名录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名录申报表;

(二)申请纳入保护名录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企业主要使用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权利人身份证明;

(四)符合《管理办法》第2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海外商标保护监测申报企业范围

(一)在苏州市登记或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已开展或计划开展海外市场经营活动;

(三)本单位或关联单位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拥有注册商标;

(四)本单位或关联单位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五)具备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工作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良好。

四、海外商标保护监测申报材料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海外商标保护监测需求表;

(二)本单位基本信息、联系方式,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有效证明;

(三)本单位或关联单位相关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如涉及许可使用的,还需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申报数量

重点企业保护名录:各地可在企业自主申报和行业推荐的基础上,择优上报本行政区划内的10至20家企业,每家企业可填报1-2件核心商标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如企业有需求,也可同步填报1件外观设计专利。属于中国(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范围内的企业可酌情放宽数量限制。

海外商标保护监测:在《苏州市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名单(前三批)》中的企业以及本次申请列入第四批重点企业保护名录的企业可开展申报,每家企业可提交1-2个海外商标监测需求。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本次申报为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无需进行书面申报,网上申报材料通过“苏州市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地址:http://szipa.scjgj.suzhou.com.cn:8089/web/home)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

(二)申报人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作为项目申报附件上传:

1.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商标注册证书扫描件和清晰的商标图片。图片需JPG格式,200K以上,图片命名方式为“企业名称+商标注册证号”。

3.专利证书扫描件和清晰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图片。图片需JPG格式,200K以上,图片命名方式为“企业名称+专利注册证号”。

4.其他与项目申报相关的材料。

(三)我局将继续根据《管理办法》要求针对保护名录内重点企业的商标、专利、字号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监测。请各市、区局站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加强政策宣传,指导本地区重点企业特别是高知名商标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并以此为抓手,加强本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营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处余静,电话:69821301,邮箱:zscqbhc@scjg.suzhou.gov.cn

附件:

1.苏州市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申报表

2.海外商标保护监测需求表

3.苏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操作手册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苏州市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所属区域


企业法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系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可接收监测信息的邮箱


可接收监测信息的地址


申请纳入监测的知识产权信息(权利人信息必须与企业信息一致)

商标1名称(需另附图案)


注册证号


注册时间


商标2名称(需另附图案)


注册证号


注册时间


外观设计专利名称

(需另附图案)


专利证号


注册时间


企业简况及申请纳入保护名录理由(可另附材料)


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意见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意见


请随申报表一并提供以下附件:
1.知识产权权利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等);
2.申请纳入保护名录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商标注册证、外观专利证书);
3.申请纳入保护名录的知识产权图案信息(商标及外观专利清晰图片,JPG格式,200K以上)
4.符合《苏州市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项目管理办法》第2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海外商标保护监测需求表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文)


企业名称(英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海外市场范围

已开展区域


计划开展区域


联系人及职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监测商标信息

商标名称

类别及商标注册号

核准商品范围

注册国家

需重点监测国家(不超5个)











海外保护监测需求备注

(如需特别说明的情况,请在此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