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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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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吴政办〔2022〕20号
发布日期:
2022-02-28
发文部门: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级别:
区县级
扶持金额: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扶持
浏览量:
440
政策标签:
资助优惠知识产权综合规划中小微企业投资融资创新示范专精特新营商环境公共服务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先进制造
政策详情

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吴江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吴江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

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主体积极性,加快关键环节突破,加速培育更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好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机遇,努力在打响“苏州制造”品牌上走在前列,现就全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制定以下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懈壮企强企,突出中小企业、创新引领、梯度培育、协同推进四个重点,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培育环境,鼓励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快培育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带动作用大的优质企业群体,推动产业链整体提升,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主攻方向,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标杆引领与面上推广相结合、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相结合、弘扬“工匠精神”与提升质量品质相结合,引领全区中小企业从粗放发展向“专精特新”发展转变。

1.“专业化”优势更显著:支持我区企业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生产制造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认可度高的产品,加强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能力,占据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2.“精细化”管理更高效:支持我区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和精心设计,生产精良产品。

3.“特色化”产品更突出:支持我区企业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提供特色化的服务。

4.“创新型”模式更独特:支持我区企业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高附加值和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高新技术产品;支持新型业态企业的引进和发展壮大。

(二)总体目标

坚持梯次培育、动态管理,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打造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建立企业滚动培育库。集中政策资源,培育扶持一批入库企业成为国内细分市场领域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实施专精特新培育“6510”工程,用三年时间(2022-2024年),培育苏州市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60家,形成推动吴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培育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使吴江制造专精特新发展走在苏州前列;争创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以上,引领吴江制造从“高原”走向“高峰”。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企业培育库

重点围绕全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我区“1+4+2”7条重点产业链,以高新技术企业库、人才企业库、上市企业培育库、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库、独角兽企业库、产业链龙头企业库等为基础,遴选企业入库。对入库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入库企业名单进行调整更新。入库企业对照各级创建要求分重点推荐、重点提升、重点关注三类分别实施培育措施。

(二)开展培育专项行动

加强培育工作的顶层设计,以技术创新、发展效益、品牌创建、企业管理等中小企业发展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准确把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需求,科学制订服务内容,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加快创新转型、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推动实施科技创新、提质增效、品牌建设、服务提升四大专项行动。

1.实施科技创新行动,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

(1)鼓励企业技术革新。引导入库企业加强核心技术攻关,聚焦前沿领域,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鼓励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技术创新类项目,通过海外技术并购、国防成果转化等方式实现技术创新,努力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难题。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和研发人员占企业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高水平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创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探索引入保险公司参与研发项目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吴江监管组,各区镇)

(2)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入库企业融入行业龙头企业供应链创新链,推动龙头企业对入库企业开放资源要素;筛选优质产品,向大型骨干企业定向推荐;面向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征集技术产品问题,促进产业链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强化对企业的精准服务,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深化产学研用融合,加强大院大所合作,推动技术成果供需双向交流,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建设用好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苏分中心、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平台,引导入库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合作,加大基础性科学研究,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工商联,各区镇)

(3)提升企业创新能级。加快自主创新产品研发,在核心装备“首台套”、关键软件“首版本”、前沿材料“首批次”方面进行突破。支持制造业企业从单纯的制造产品向“产品+服务”转变,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入库企业申报高价值发明专利,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入库企业提供从创新到运用全过程服务;引导入库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先纳入各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象。优化对入库企业的人才激励措施,引导鼓励入库企业开展创新人才引进,优先推荐各级人才项目申报,培育和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海内外高端人才、紧缺人才。(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各区镇)

2.实施提质增效行动,推动企业整体素质再上新台阶

(4)开展梯队培育工程。推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园、南苏州“智造谷”、高端装备产业园、无人机航空产业园等建设,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提供载体支撑。支持细分市场龙头企业实施并购重组、强强联合,加速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推动企业上规模,促进“小升规”“高升规”“项目投产升规”。鼓励引导入库企业加大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基础技术“四基”领域的技改投入,推进工业强基工程项目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强化服务,精准招引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落户吴江,对外地迁入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扶持。(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各区镇)

(5)加快智改数转步伐。推进“工业互联网看吴江”品牌建设,实施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深度行活动,组织工联院江苏分院、徐工汉云、海尔卡奥斯、华为、亨通数字等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入库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面向入库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支持入库企业设备上云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全面推进5G、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的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探索“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在更多领域实践。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引导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提高企业精准制造、柔性制造的能力,提升生产效率和效益;支持企业推广“机器换人”,建设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创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各区镇)

(6)推动专精特新节能降碳。主动融入国家“双碳”战略布局,组织专业机构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和绿色制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和绿色工厂。充分发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绿色发展国际创新中心等平台作用,引导入库企业创新新能源利用模式。建立正面清单,优化环保评价和执法机制。引导入库企业提升基础管理能力,开展全员、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环境、质量和绿色管理体系认证。(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生态环境局,各区镇)

3.实施品牌建设行动,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战略意识

(7)突出标准引领。鼓励入库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实施标准领航质量提升工程,培育标准领航产品。积极参与国际化标准活动,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争取国际竞争话语权。引导企业接轨国际标准,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引导入库企业主动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鼓励企业申报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产品认证,推动疫情下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各区镇)

(8)培育质量标杆。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积极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建立健全卓越绩效评价机制。加速推进光电缆、功能纤维检测等国家、省级质检(计量)中心建设,支持专业机构为入库企业提供质量技术服务。鼓励入库企业争创质量标杆,申报国家、省、市质量奖。(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各区镇)

(9)强化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培育自主品牌,提升品牌价值,争创各类品牌和商标,培育“苏州制造”认证产品和“江苏精品”。每年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各类会展活动不少于10场,进一步提升企业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区镇)

4.实施服务提升行动,营造企业优质发展环境

(10)高精度引导企业提升。优化吴江企业服务云平台,实现政策的主动匹配、服务的“一站式”获取,打造“数字+”服务模式。建立不少于100人的“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专员库,培育打造区级、区镇、金融机构为主的服务专员梯队,为企业提供“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每年至少为每家企业解决1项困难。组建专家志愿服务团提供不少于8场集中公益性咨询、辅导服务。(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吴江税务局、人民银行吴江支行、银保监吴江监管组,各区镇)

(11)全方位服务企业成长。征集一批专业服务企业和机构,面向入库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科创、融资、人才、市场等方面专业服务。充分利用区内公共服务平台、小创基地、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等优质服务资源,聚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开展不少于10场人才培训、标杆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为入库企业提供“点对点”税费服务,实施“一户一策”,确保税费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吴江税务局、人民银行吴江支行、银保监吴江监管组,各区镇)

(12)多渠道助力企业融资。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分类指导、精准培育、投融资对接,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通过首发上市、再融资等方式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先推进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等上市进程。支持入库企业开展债券融资。畅通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共享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入库企业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专精特新贷”等专属信贷产品。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支持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融资等业务,鼓励提供信用保险服务。协调国有股权投资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加大对入库企业的支持力度,助推优质人才企业、科创企业快速成长。(责任部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吴江税务局、人民银行吴江支行、银保监吴江监管组,各区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东方国资、吴江生态环境局、吴江税务局、人民银行吴江支行、银保监吴江监管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负责工作的推进落实与沟通协调。(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区工信局)

(二)加大政策扶持。现有区级产业、科技、金融、商贸、人才等扶持政策对入库企业给予适当倾斜,同等条件优先推荐申报上级政策;入库企业优先推荐智能工厂(车间)、绿色工厂、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等。在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中对各级专精特新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加大政府投资基金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投资。设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专项经费,用于购买专业化服务,开展理论培训、标杆学习、参观考察、产业链对接等活动。(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东方国资)

(三)优化培育环境。提高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地位和获得感,土地、金融、能源等要素优先保障入库企业。对入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政协委员、各级劳模(“五一”劳模、红色工匠)、优秀企业家等评选评比时予以倾斜;对企业人才提供落户、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支持,优先推荐人才乐居工程,在档案管理、职称评定、奖励申报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建立领导挂钩、专员服务制度,加强与入库企业的日常沟通联系,建立服务台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将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工作纳入区镇高质量发展考核,要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层层落实,扎实推进。加大宣传推介,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传播方式和途径公布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名单,广泛宣传典型企业成功案例及各部门、各区镇推进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工信局、区总工会)


附件:

1.区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发展目标数

2.各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申报条件


   附件1

区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培育工作发展目标数


  目标


单位

市示范中小企业

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截止2024年底

吴江开发区

3

3

3

3

3

3

20以上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

3

3

3

3

3

3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

3

3

3

3

2

2

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

3

3

3

3

3

3

七都镇

2

2

2

2

1

1

桃源镇

2

2

2

2

1

1

震泽镇

2

2

2

2

1

1

平望镇

2

2

2

2

1

1

合计

20

20

20

20

15

15

20以上






   附件2

各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

冠军申报条件


类别

苏州市专精特新

示范中小企业

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制造业单项冠军

1

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收入的比重在60%以上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或利税总额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

连续经营3年以上,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企业经营业绩优秀,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须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

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10位

近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

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

3

拥有2项及以上发明专利,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主导产品生产技术、工艺及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至少获得2项发明专利或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4

企业长期专注于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5位

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

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

5

企业在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无失信记录,具有较高的质量管理和信用管理水平

建立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

科技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等重点领域

6

不属于市工业资源集约利用D类企业,近三年无安全环境违法记录

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近2年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注:具体申报条件以当年度正式发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