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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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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0
发文部门: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政策级别:
区县级
扶持金额:
3.1支持企业开拓市场:7万元、3.2国内重点展会补贴:100万元、4.1支持扩大消费品进口奖励:5-100万元、4.2省级进口贴息:200万元、5.1进出口公平贸易项目补贴贸易摩擦方向:400万元、5.3进出口公平贸易项目补贴出口管制方向:1000万元、6.1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和监管场所补贴:100万元、6.2公共海外仓建设奖励:200万元、6.3独立站建设奖励:50万元、7.1跨境电商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奖励:100万元、7.2.1跨境电商专业服务企业奖励:100万元、7.2.2跨境电商专业服务企业平台建设奖:100万元、7.3高水平跨境电商专题活动奖励:50万元、8.1跨境电商B2B、B2C出口奖励:200万元、8.3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展销业务奖励:150万元、10.3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200万元、11.2重点服务外包在岸业务奖励:60万元、11.3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奖励:200万元、12.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开办:600万元、15.2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建设补贴:100万元、15.3高水平电子商务专题活动补贴:20万元、15.4品牌电商企业发展奖励:100万元、17.1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补贴:100万元、17.2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奖励:200万元、18.2采购帮扶地区农副产品奖励:20万元、18.3引进大型商贸奖励:200万元、18.1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200万元、引进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奖励:100万元、会展领军企业奖励:150万元、高层级展览项目奖励:200万元、高品质专业展览补贴:100万元、产业深度融合专业展览补贴:200万元、高水平会议论坛补贴:50万元、国际会展认证奖励:15万元
浏览量:
1006
政策标签:
资助优惠荣誉资质知识产权创新示范服务外包出口服务跨境电商外贸服务市场开拓商贸服务公共服务保费补贴研发机构展会总部企业大消费品牌建设电子商务设施建设农业农村生活服务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服务机构领军企业信息技术先进制造
政策详情

接上级相关文件通知,现将2024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具体项目

2024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项目包括: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中第一部分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第二部分引导服务贸易量质提升,第三部分促进外资提质增效,第五部分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促进消费项下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等条款中规定的支持项目;市级外资总部政策中的开办奖励、综合贡献奖励等项目;会展业政策支持的项目。

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中推动外贸转型升级项下第(六)至(九)条项目、引导服务贸易量质提升项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项目和市级外资总部政策扶持项目适用全大市范围,其余条款适用于市区范围。

注:(三)-1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类单独组织申报,申报链接:https://sme.sipac.gov.cn/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Notice/noticeDetail/id/304240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苏州市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

3.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5.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具体要求。

(二)项目申报主体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所有项目实施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流程

(一)市系统申报:申报主体:https://www.szzxzjsb.com/fund/home中填报项目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专项资金申报表和附表,申请表和附表需带有水印,十八-3类没有附表。另外会展业政策类和市级总部补贴类,苏州市系统还在开发中,申报此类的企业可先行准备材料,持续关注通知。

(二)园区系统备案:请企业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2024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全套申报材料扫描件。

(三)提交纸质材料:将从苏州市申报系统打印出的申请表和附表,与项目要求的附件材料(外文资料的主要内容须翻译成中文)按顺序整理,每个项目单独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编写目录,封面或书脊要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一式一份报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苏相合作区递交至漕湖大厦7楼707室魏祎晨处。纸质材料必须从园区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如没有索引页不接收。

(四)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纸质材料和系统中都不得合并申报。

(五)项目申报系统填报截止日期2024年3月20日(逾期不接收材料),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上午12点(逾期不接收材料)。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用管理。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号)和《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规〔2017〕5号)等文件规定,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主体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须签名、盖章,不得漏项。财政专项资金信用承诺书依据请填写:商财〔2024〕51号。

(二)申报材料涉及签字的部分必须手签,若由被授权人签署;如材料有多册书脊处必须注明共x册,第x册;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申请报告的必须分标题撰写,涵盖所以要求的内容。

(三)企业对有关单据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确保申报资料的一致性和真实性。结合申报过程中的问题,请大家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务必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四)国内重点展会查询,关于增补一批展会列入《苏州市商务局2023年贸易促进计划》的通知:http://commerce.suzhou.gov.cn/szsswj/gjzh/202309/54c10cb7c17f40a7a79452e5b5799e70.shtml关于印发《苏州市商务局2023年贸易促进计划》的通知:http://commerce.suzhou.gov.cn/szsswj/gjzh/202212/67ad81d4e6eb41ea8013f89997f05b81.shtml

(五)《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22年版):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cfb/zcwg/202210/20221003353805.shtml

五、联系方式

(一)技术支持:

苏州市商务资金申报系统技术支持QQ工作群(群号:873640063),联系方式:0512-68555371,园区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二)业务咨询: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其他类:67068000、67061013、67068125、67068019、67068012

促进外资提质增效类:67068000、67068014、67068019、67068012

苏相合作区:69575373

苏州市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证明开具:徐老师:13862018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