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加快建设制造强省行动方案》(苏办发〔2023〕15号)要求,现开展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制造业领航企业是指具备较强产业链整合和引领带动能力,在技术、标准、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强话语权和影响力,综合实力强的大企业(集团)。重点推荐各地龙头骨干企业和省“筑峰强链”重点培育企业库内的优质企业。切实推荐一批能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企业品牌卓著、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参与遴选。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超5亿元且主营业务收入进入省内行业前3,符合《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标准》(附件1)。本着自愿申报原则,由企业提出申请。
三、申报流程
(一)系统填报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 “江苏省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二)纸质材料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一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申报表和佐证材料请分开装订)
申报材料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3号窗口。(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索引页单独放置,不用胶装在材料中。)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逾期不候)。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125 、6706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