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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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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6-06
发文部门:
园区商务局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政策级别:
区县级
扶持金额: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扶持
浏览量:
139
政策标签:
对外投资领军企业总部企业
政策详情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江苏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意见(2024年版)的通知》(苏商规〔2024〕1号)、《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第十六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商资函〔2025〕313号)有关规定,现开展第十六批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申报工作。

一、申报标准及申报材料

认定标准请见附件4,申报材料请见附件1、2。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系统填报: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选择相应申报类别,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电子材料与纸质版一致。技术支持:4008696086。

2、书面材料提交: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按序分别装订成册(A4尺寸,一式三份,扫描电子档),材料中的关键信息如为外文需提供正式翻译件。请企业根据1号文要求,确保申报质量,必要时将对照申报内容上门查看核实。

请企业将申报材料于2025年7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联系人:钱老师 67068704、15995525613,qxc@sipac.gov.cn。请意向企业提前沟通。

三、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二 处 67068704、67068019

园区商务局

外资处 66680941、66680909


园区商务局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