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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2024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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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16
发文部门: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政策级别:
区县级
扶持金额: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扶持
浏览量:
288
政策标签:
资助优惠荣誉资质科技企业服务机构研发机构创新创业
政策详情

各区内企业:

根据《苏州市实施“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苏府规字〔2024〕4号)相关规定,现将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2024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纳入2023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库,并且目前注册地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企业。

二、资助申请

资助申请采用网络填报,请各申报企业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科技服务”。进入系统后,点击“‘独角兽’培育企业2024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申报任务→进入申报任务详情,点击“办理”→在线填报信息→下载“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盖章扫描版)、企业从税务系统中导出的2023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表)(盖章扫描版)。

市级通知网络填报时间为5月18日-6月5日,园区审核将于5月31日完成。请各申请单位慎重提交,一经审核不再退回。申报单位若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提前注册。

三、评估及资助

市科技局将对完成资助申请的企业进行信用审查,以企业2023年度研发费用为依据,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按一定比例给予企业研发后补助资助。研发后补助经费实行市区(县)联动支持,市、区按3:7;市、县级市按1:9落实支持经费。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作为责任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做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2.对于已入库符合申请研发后补助资助条件的企业,如不申请须作不申请说明,单位盖章后报送至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3.由于申报系统原因,请企业尽早完成有关填报和材料提交,切勿集中在最后时间匆忙填报和提交,系统一经关闭不再接受项目申报。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孔舒 67068006

姚飞 67068017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刘臻 66681627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技局高新处 65241083

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5日